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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药监局正式调整医械产品注册费多种产品免收费

2026-01-27 15:00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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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月11日,江苏省药监局重新发布药品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的公告(以下简称“公告”)。

  6月11日,江苏省药监局重新发布药品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的公告(以下简称“公告”)。

  今年3月,江苏省曾针对药品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的问题发布《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发布药品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》,公开征求意见。

  相对于征求意见稿来说,此次公告的发布正式敲定了江苏省的药品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的调整。信息显示,新的收费标准将于今年7月15日起施行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为支持疫情防控,减轻企业负担,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疫情防控产品纳入调整之列。公告显示,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冠病毒相关的疫情防控产品,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;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、治疗和预防新冠病毒肺炎的药品,免征药品注册费。免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止。

  此次公告还将继续保留实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,即小微企业提出的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申请,免收其首次注册费。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企业,提交的资料修订为“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(须经税务部门盖章确认)或上一年度有效统计表(统计部门出具);新开办企业,如无上述资料,可提供上一个月的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纳证明(社会保险部门出具)。